由北京市工商局推动的“网上开店须办理执照”的网店新规日前开始正式实施,规定要求,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,均应依法登记注册,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。新规引发各方热议。
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李俊慧
网店新规应更早出台
网店新规实施时间已偏晚,该规定应更早一些出台。包括淘宝卖家在内的电子商务群体实际上从事的是一种商务行为,跟传统商业行为的区别在于交付货款在网上完成,但交货还是线下交易,这跟传统的消费行为没有太大区别。而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,拥有合法经营权需要有营业执照。
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
反对通过行政手段收费
如果对电子商务管理严厉或者过于超前,反而会导致产业发展失去生机,这个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。规范的前提是不能增加这些经营者的负担,不能增加交易成本。从这个前提出发,现在要搞备案制,而不是许可制。应当制定一个产业促进法,国家层面的立法,要兼顾社会各个阶层、各个主体、各部门的利益调整,以期在中长期内指导、引导促进产业的发展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我反对通过行政手段收费。
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夏业良
为网络零售开辟“经济特区”
国家从政策上能不能先给网络零售一些特别的优惠和支持,这个思路经常适用于特区和新兴行业。网络零售业在发展速度慢、占社会零售业的比重不够大的情况下,我们能不能免税?凭什么免税,因为你想鼓励其更快地发展。对于新注册商家在三年之内免税不是不可能做到的。对于网络零售这样的新兴产业,政府应该为其开辟“经济特区”,不能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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